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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头鸟评论

2012-01-31 19:44:12 来源:国纲私房维权网 浏览:1704

九头鸟评论>> 最新评论

 未言:法官与民工较量导致"信访""信法"

汉网 www.cnhan.com 2011-01-22 稿件来源: 汉网  

   河南人小雷带领河南、安徽两省100多名农民工在杭州某建筑工地干了一年多的活,没有领到包括民工工资在内的近200万元工程款,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和建筑商告上法庭,希望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主审法官推荐了“律师”(后得知是法律工作者),但是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支付仅仅十几万元。小雷签收判决书后,法庭庭长和书记员竟然让他重新在原庭审笔录上签字,理由是记录有错。法律人士说:“判决后更改庭审笔录属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卷宗里86万元借条复印件作为付款凭证也是严重违法”。117,民工代表打着醒目条幅上访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安徽两省民工讨要工资”、“请求惩治腐败法官”。(据中新网安徽频道)

笔者认为,法官与民工较量,有其“底蕴”:

法官行为规范执行不到位。为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规范法官基本行为,树立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最高院制定了《法官行为规范》。“忠诚坚定。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公正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发现涉及群体的、矛盾易激化的纠纷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和有关部门联系,积极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这些规定成了法官的耳旁风。

法官执业水平有待提高。庭审笔录是案件审理过程的全面、客观真实的记录,既是法定的司法文书,又是公正裁判案件的有力证据之一。认真作好庭审笔录,是对书记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庭审笔录所起的重要作用在于庭审笔录客观、真实地记载了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当事人庭审中的自认、辩解等一些庭审各个阶段的重要情况,重要活动被庭审笔录用文字固定下来后,当事人不得随意地撤回和随意更改或否认,让合议庭对于认定证据和确认案件事实有了充分的依据。本案中,主审法官和书记员都“忘记”了这一点,联合让原告更改。

法官执业道德的缺失与重塑。主审法官推荐“律师”,收取6万元代理费不开票,这里隐含的内情不得而知。“没有道德感的人是需要防备的,丧失道德的法官却让当事人防不胜防”,有网民评价,比“有理无钱莫进来”更严重的是,一些无良法官已和“讼棍”律师、“讼托”联手织就了一张“黑网”,使手中的审判、执行权“更具市场化”。法官是法律的守护神,代表着法律,承载着维护社会公正的使命。法官这一独特的社会角色决定了法官不仅要有高超的专业技能,更要有相应的职业道德与之配适,需要通过法官职业道德来保障法官职业技术理性中的道义性发挥到最高程度,需要通过法官职业道德来抑制其职业技术中的非道义成分, 使之控制在最低程度。

部分群众为何“信访”不“信法”?司法是“保证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如果这道防线的素质堪忧,甚至像前期有法官把“原告”写成“被告”这样的判案闹剧频出,对法治秩序、社会和谐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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